发帖被刑拘初中生获释 称发言要经过大脑思考

2013-09-23来源 : 互联网

今日凌晨,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造谣被刑拘的16岁初中生杨某获释。杨某自从9月17日被警方带走之后就备受社会的关注,原因在于杨某在QQ空间发表了关于张川镇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的言论。这被警方认定为发布虚假信息煽动民众**,发帖转载500次以上,情节严重,并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2日媒体报道经甘肃省公安厅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7日。被释放的当晚,杨某表示今后发言“要经过大脑思考,不要太情绪化”。

案件回放

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川镇“钻石**”KTV工作人员高某意外死亡。经张家川县公安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体检验,认定排除他杀,死者高某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9月14日、15日,网民“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通过QQ空间、腾讯微博质疑高某死因,并发布“必须得**了!”等煽动性言论,被大量转发,引发一些群众被误导。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是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今年16岁。17日,杨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律师说法

但杨某的代理律师王誓华称即便杨某发布的微博被转发了500次,也不能认为就构成了犯罪,这要看微博信息与造成的后果是否有直接关联性。

杨某的父亲表示,不知道孩子行政拘留7天到底是犯了什么法,目前我*关心的,是孩子这次的经历和打击,会不会影响他以后的生活。

杨父:你没做错什么事情

在释放的当晚,杨父不时提醒儿子要振作,“你没做错什么事情,干嘛表现得自己像是犯了罪?把头抬起来!”

事后,杨某也表示今后在网络上发言“要经过大脑思考,不能太情绪化。(那些惹祸的帖子)就是发泄自己的愤怒。”

因言论不当被拘的人不止杨某一个,网络言论虽自由,但也要注意措辞,免得遭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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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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