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卖“子弹枪”隐患多 家长担心出危险

2014-04-30来源 : 互联网

“我来接孩子放学,居然看见他玩子弹枪!太危险了,打伤人怎么办!”日前,热心读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儿子在东风小学西校读三年级,只有9岁,却从学校对面商店买了一把“疑似***”及“子弹”,很担心孩子不慎伤人伤己。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外包装明确标注禁止未成年人使用,但只要付够*,店主仍会卖给小学生“枪”和“子弹”。为防家长发现,部分学生更将自己的枪寄放在“小饭桌”。顺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立即派专人前往相关商店调查。民警鉴定该“枪”后表示并非***,而是不具备杀伤力的玩具手枪,但未成年人仍需小心,学校也应配合家长,共同做好对孩子的监督教育工作。

记者调查:售卖店在小学对面

包装盒标注“0-18岁禁止”

王先生表示,儿子玩的“**枪”是一种黑色“枪”,因包装盒上枪体金黄而得名,在东风小学西校对面商店就能买到。记者看到,“枪”的包装盒外标注有“气枪”、“危险”、“0-18岁禁止”以及“勿射击人类和动物”等标识,射击时声音很大,子弹飞出几米远。

1月10日15时许,记者来到东风小学西校,询问了学校对面的十余家商铺,*终在“福源盛泰商店”内找到这种“枪”。店主向记者介绍,店里出售多种“枪”,根据大小不同,售价从5元、8元到几十元不等,“**枪”是其中较贵的,每把30元,附少量“子弹”。通用的“子弹”分罐出售,一罐几百颗,每罐5元。店主表示,基本都是小学生来买,但只要给*就卖,“现在家长给孩子的零花*多,攒几天就能买一把。”虽然学生们即将放寒假,但店主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意,“很多孩子住在附近,子弹用光了就会来买。有的人还会买好几把,过节的时候向小伙伴炫耀。”

小学生:零用*买“枪”和“子弹”

为防家长发现寄放“小饭桌”

记者走访时正值该校放学,很多学生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学校附近玩耍,其中就有不少人拿着“枪”射击。一个三年级男学生告诉记者,班里很多人都有“枪”,每到中、下午放学时段,大家就聚在一起,用“枪”射击草坪、树木甚至相互射击。他表示玩“枪”很刺激,“有一回不小心打到脸上,不太疼,就是声儿大,吓人。”

玩“枪”的女生也不少,四年级的梦梦(化名)就有一把“枪”,但她只在家里玩,不带到学校。梦梦称,自己班里有20个男孩,只有两个人没“枪”。这么多孩子玩,却都没被家长发现,梦梦向记者透露了他们的“高招”——把“枪”和“子弹”放在“小饭桌”,想玩就去取。

家长:很担心孩子误伤出危险

对于孩子们玩“枪”的情况,家长们纷纷表示担忧。史先生表示,曾发现自己的孩子玩“枪”就没收了,但几个月后又看到他玩,严厉询问后才知是零用*购买的。但又不能通过不给零用*的方式来管束孩子,“我们不给,爷爷奶奶还会给,而且孩子身上真的没*也不放心。”史先生无奈地说。

宋女士则称,多年前自己丈夫的女邻居,就被某种玩具枪射伤了右眼,虽得到赔偿,但视力已无法**。因此她非常担心自己的孩子被误伤或伤及他人。

警察:玩具手枪虽不违法仍需小心家长应做好对孩子的监督教育

顺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后,立即派专人前往相关商店调查。经鉴定,该“枪”并非***,而是不具备杀伤力的玩具手枪,“子弹”亦是普通塑料圆珠。商店可以将其作为商品贩卖,但需履行告知义务,不可直接对未成年消费者出售。顺义公安分局已对相关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分局郭警官提示,未成年人需小心此类玩具手枪,学校应配合家长,共同做好对孩子的监督教育工作,不要让孩子乱买玩具。

文并摄/实习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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