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跳窗逃学致残 学校被判担责三成

2014-05-04来源 : 互联网

中新网广州11月19日电(索有为蒋春香)广东清远市一名15岁少女阿珊(化名)与室友吵架后从宿舍跳窗逃学致残。家长认为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并起诉到**。清远市中院19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决定由学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少女阿珊近15万元。

2012年3月16日,阿珊从佛冈县某中学转入清远市某文武学校就读,该学校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当年6月6日,阿珊与室友发生矛盾,遂向班主任要求调换宿舍。随后班主任与该校的黄老师向阿珊了解有关情况,阿珊称不想读书了,想去广州找其男友,老师便对阿珊进行教育和开导。晚餐后,阿珊向老师谎称肚子不舒服,要回宿舍休息,不参加晚自习。谁知回到宿舍楼后,阿珊趁老师与同学都不在,从三楼与四楼间的窗口爬出,想逃离学校找其男友。当她跳到窗口旁的杂物间屋顶想借此翻出学校围墙时,杂物间铁皮屋顶因承受不住阿珊的重量,突然发生断裂,导致阿珊从屋顶跌落受伤。

事发后,学校随即将阿珊送至医院,并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经医院诊断,阿珊的腰l椎爆裂性骨折并截瘫,胸8、胸9椎压缩性骨折。经司法鉴定,阿珊的双下肢截瘫达四级伤残。

阿珊家长认为,阿珊与同学吵架后,学校老师未及时做好教导安抚工作,致阿珊产生厌学、逃学情绪。同时作为封闭式管理学校,对能爬出学校的窗户没安装防盗网,杂物房房顶也不符合质量标准,直接导致了阿珊跌落受伤。因此,学校应当对阿珊的事故伤害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校方认为,校园建筑规划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验收,不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且15岁的阿珊应能预见从三层半楼跳下的后果,故应对自身行为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学校在事发前已化解了阿珊与同学的矛盾,事发后也尽力施救并垫付医疗费,故校方对此次事故不存在过错。

**称,校方未能充分注意到该年龄段学生的性格特点,在明知阿珊有厌学思想及谎称肚子不舒服请假的情况下让其*自回宿舍,且未对阿珊跳落的窗户安装防护栏,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为此其应承担此次事故损害的次要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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