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快递先交取件费 快递公司:学校不属配送范围

2014-05-04来源 : 互联网

学校旁边取快递的台球室

方便快捷的网购是许多学生热衷的购物方式,不过对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的学生来说,收快递时有个烦恼——必须按领取的快递件数缴纳1元或2元的取件费。

学生:领快递交取件费“强买强卖太坑了”

10月27日,闽南理工学院一名学子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微博称,快递未经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快递交给代理点并无理收取手续费(申通2元,中通、圆通、韵达、天天1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条微博发出后,引起许多学生的共鸣,他们纷纷转发、评论。

大四学生吴同学介绍,快递收“取件费”的风气是在他大二下学期开始的,快递员以学校太远,不在配送范围为由,将学生的快递承包给学校的商家,商家便借此收*。也有曾做过快递代理兼职的同学透露,收取的“取件费”要上缴一部分给快递公司。

据了解,该校有一万多名学生。有学生统计,每天学校的快递至少有上千件,每件收取1元的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同学们不给*就不让领,大家也不想为一块*闹事,就这么吃哑巴亏。”吴同学说,“快递员嫌麻烦,找代理省事,却让我们消费者来买单,这无疑是强买强卖。”

学生收到的领取快递的短信

调查:校内几处领取点几乎都收取件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该校学生介绍,校园内收取快递主要有几个点:申通在学校后门的保安室领取,取一个包裹2元*;韵达、圆通等快递在后门不远处的台球室,取一个包裹1元*;其他快递则有些在校门口,有些在前门的商家那里。“几乎所有快递都要取件费,只有少数几家不收。”

11时许,几家快递公司的小面包车载着快递陆续来到校园。11时30分,学生下课,领取快递的高峰期到了。大二的张同学手机里有两条通知接收快递的短信,申通、韵达快递都分别提醒领件时“带2元*”、“带一块*”。

随后记者在台球室里看到,大大小小的快递堆在几个角落,前来领快递的同学,拿到快递后都自觉递上一块*。对于取件费,一个女子的解释是:“我们要租个地方放这些快递,这个地方一个月房租就要3000多块*。”

快递公司:租场地分快递需费用学校不属配送范围

昨日下午,记者就取件费一事分别致电几家快递公司。

圆通速递客服人员听说记者要寄件,就给记者负责片区的快递员的电话。当记者询问该校是否在配送范围时,客服人员表示该校在公司配送范围。随后记者致电快递员,询问收取取件费一事,该快递员称学生件都承包出去了,收费一事他并不清楚。

韵达快递客服人员解释:“是学校学生要求要一个场地分快递,租那个场地是要*的。”片区快递员称,每月租场地需4000多元费用。“整个学校1-14号楼,每天都有好几百件快递。以前在校门口取快递,保安不让,所以我们租了一个地方分堆,方便学生拿快递。”

申通快递宝盖营业厅客服人员表示,该校公司不送快递,属于超区。“保安来拿快递,也是要路费的,如果不想付2块*,可以自己到营业厅来拿。”

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若违规将叫停

到底这笔取件费是否合理?昨日,泉州市邮政管理局薛局长表示,他们将前去调查相关情况,再对快递公司收取取件费的行为进行认定。

此外,记者还拨通泉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此事进行举报。泉州市***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取件费一事进行调查,若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将叫停。

律师:取件费是违约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律师认为,快递员或代理人收取取件费这一行为是不合理的。快递在已付费的情况下,快递公司与收件人双方就形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递送到目的地,不能以超过配送范围或其他理由来加收费用。取件费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二次收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南早报》记者陈彦琳吴嘉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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