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艺校2女生饮水中毒 室友作案后想自杀

2014-05-07来源 : 互联网

据《南国早报》报道,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宿舍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近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曹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捕。

蹊跷

两名女学生喝水后中毒

1月14日上午9时许,广西某艺术院校大一学生丽丽起床后,从饮水机倒了一杯开水喝,然后赶去老师那儿盖一个章。然而,大约10分钟后,她就晕倒在老师办公室门口。因丽丽没吃早餐,医务人员以为她是低血糖,便开了一瓶药,并让她喝水、吃点粥。可丽丽还是觉得头晕,在回宿舍的路上蹲了下来。这时丽丽的室友曹某刚好路过,便询问她情况,并称是工业盐中毒,还跑到医务室拿来约20粒的维C。不过丽丽只吃了6粒,直到当**午2时左右病情没好转。在曹某等人陪同下,丽丽到医院检查。

与丽丽一样,室友小羽是用饮水机里的水冲麦片喝,不过她只喝了四五口,感觉麦片味道不对,以为麦片过期了,便没再吃。当日上午10时多,她便感觉肚子痛,拉肚子。不过,她仍坚持参加下午的考试。经医院检查,丽丽和小羽均系亚硝酸盐中毒。

室友

本来想用亚硝酸盐**

当晚,曹某被公安机关带去问话。“我不是故意投毒的,我本来想用亚硝酸盐冲水喝**,却不小心把亚硝酸盐洒进饮水机里了。”曹某向警方讲述了整个过程。曹某是江苏人,今年19岁。她说,她上高三时就知道亚硝酸盐是有毒物质,人误食3克即可导致死亡,当人误食了亚硝酸盐时可以用维生素C或亚甲蓝解毒。2012年,她在家附近一家化学药剂店买了一瓶500克亚硝酸盐,想用它来制作沙漏,但一直没做。去年9月份,她考上了艺术院校,便把亚硝酸盐一起带到学校来,想等有空时制作沙漏。

曹某称,1月13日晚上,她因一时想不开,便想到用亚硝酸盐**。她找出那瓶亚硝酸盐,左手抓了一把,右手拿矿泉水瓶到阳台去接桶装水。因为饮水机是坏了,必须要把水桶抬高一点才能出水,她就把瓶子放在饮水机出口处,右手去抱桶,但水桶重,她下意识地用左手去托水桶的底部,后又干脆把水桶拿下来放到地上。在这个过程中,她手上的亚硝酸盐有大部分洒落在饮水机上和地上。

曹某称,她喝了一小口亚硝酸盐水后,感觉味道咸咸的,又觉得为小事这样做不值得,就把剩下的水倒掉。她也感觉有点头晕,于是没有清理洒落的亚硝酸盐就上床睡觉了。

曹某说,她不敢让舍友不喝水或者把水倒掉,因为怕别人知道她想**。她之所以想**,是因为那天晚上,因宿舍的厕所堵了,很臭,便想在阳台上洗澡。她拿了一张床单当窗帘挂在宿舍的后窗户上,用于遮挡视线。可她刚想洗,宿舍里的4名室友就嘲笑她。当时她就很难受,便没敢脱衣服洗澡。回到床上,她越想越难受,便想到**。

检察机关认为,尽管曹某辩称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但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在明知亚硝酸盐是毒害性危险物质,服用后可以致死的情况下,曹某明知已将亚硝酸盐洒落且有可能洒入饮水机里,但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继续采取放任的态度,*终造成两人中毒,因此,其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

曹某往饮水机投放危险物质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由此,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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