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陈晓红)北京市日前发布2014年中招一系列相关政策。同去年一样,九类无北京市户籍考生可参加2014年中考,同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非京籍考生将*次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关于做好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拟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报考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参加中考报名,并于3月2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由学校进行初审。
通过学校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于3月28日至4月1日登录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监护人)和考生要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同时,考试院将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信息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于4月14日至18日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随迁子女考生于4月21日前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4月23日至29日在考试院网站公示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信息。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
作者:陈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