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孩从14层楼道窗户坠亡 护栏只有齐腰高

2014-05-15来源 : 互联网

楼道窗户。

护栏只有齐腰高。

昨天上午7点50分左右,南京市建邺区青荷园北园小区发生了一幕惨剧,一个年仅6岁的小男孩,从14楼楼道处的一扇窗户上不慎坠下二楼平台,不幸身亡。

【事发】

家人出门倒垃圾男童出了意外

悲剧发生在南京市建邺区青荷园北园小区1栋1单元14楼,青荷园小区是保障房小区。记者赶到现场时,男童已经被送往附近医院。一女子躺在地上大声哭喊,伤心欲绝,一度昏厥。

据周围居民介绍,该女子是男童的奶奶,男童今年约6岁,住在大厦14楼,一家人来自安徽,事发时其父母和他的奶奶,已外出到一工地打工去了,家里只有男童父亲的婶娘,即男童的二奶奶照管孩子。当时男童的二奶奶到楼下去倒垃圾,孩子就一个人跑到走廊里的窗户边玩,发生不幸。

据目击者葛永昌介绍,当时他们经过楼下,看见有东西从高层窗户坠下来,开始以为是玩偶,一声惨叫之后周围的人们才意识到,有人坠楼了,而且还是一个小孩。“太惨了,小孩从14楼掉到平台上面,当时小孩已经不行了,身子已经软塌塌,头上已经塌陷了。”

【急救】

市民开车闯红灯送小孩抢救

市民沈永才是南京青荷园北园1栋1单元2楼的住户。他说,“当时我一听外面平台上响声后,我透过窗子看到平台上有一个小孩,而楼上那个老奶奶不住叫,小伢子小伢子,救命啊救命啊……”

沈永才不加思索,救孩子要紧,他从二楼平台上救起男童后,小孩的二奶奶接过孩子抱着就往小区外面跑,正好碰到了刚刚下夜班的小货车司机朱师傅。朱师傅二话没说,开着车把孩子送到附近明基医院抢救。

遗憾的是,虽经全力抢救,但是这名6岁男孩还是没能保住性命,不治身亡。

【现场】

护栏“可攀登”安全存隐患

随后,记者来到了6岁男孩坠楼的14楼走廊,这扇通气窗开口有半米宽,别说是幼儿,即便成人也可以通过。而窗户的护栏只有一半,并不是完全封闭,小孩子如果沿着护栏往上爬,极易引发事故。

记者注意到,这些护栏内部的栏杆为横向安装,栏杆离下方高度约60厘米高,整个护栏犹如一架梯子,极易攀登。从打开的窗户向下看去,离地数十米高的窗户外面再没有其他的任何防护装置。这样的护栏设置,也给调皮的孩子攀登留下了安全隐患。

不少居民也质疑,窗户的这种设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护栏正好到人腰的地方,要是从上到下都弄上护栏,或者窗户开口弄小一点也行。”

【居民】

从不敢让孩子靠近楼道窗户

青荷园小区居民还表示,房子从交付到现在,走廊公共区域的窗口一直都是空着的,部分楼层的防护窗是居民出于安全考虑,自己出钱安装的。去年5月份,该小区曾发生过一起老人从窗户坠楼的事情,这次男童再次坠楼,居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把这些安全隐患解决。

“像这样的楼道窗户边我从来不敢让孩子单独靠近。”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孙子今年五岁了,有时候孩子喜欢扒在这样的护栏上往窗外看,为了防止意外,自己总是在一边看着,不敢让孩子单独在这里玩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将家里的窗户安装上了防盗窗或铁栅栏,但对于近在咫尺的楼梯道窗户护栏,并未予以过多关注。

-质疑

楼梯平台护栏谁来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规定,24米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多层、低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超过24米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

同时,对于楼梯平台等临空处的窗台问题,《通则》中规定“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为防止成人在此站立眺望,栏杆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为了防止儿童因攀爬护栏造成意外,《通则》中对护栏的设置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不宜做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做垂直栏杆时,栏杆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米,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

有的小区楼梯平台护栏未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这部分应该谁来担责?对此,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表示,如果因楼梯平台护栏不符合标准而导致意外伤害事件,最终的责任还是应该由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负责。

针对昨天这起不幸,记者已经把居民们的意见反映给了建邺区的相关部门,青荷园小区是保障房,希望房屋的建设和设计单位,能够及时处理居民的这些问题,让保障房的安全得到保障。记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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