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所高校受托起草广东信访条例

2014-05-19来源 : 互联网

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3所高校饮得“头啖汤”,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起草《广东省**条例(草案)》。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委托高校起草法规签约暨新闻通气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和3所高校签署了《广东省**条例》委托起草协议。据悉,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委托高校起草,这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史上还是**次。

此前,省人大常委会与包括这3所大学在内的5所高校合作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另外两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将全程参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立法工作。

与会高校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动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扩大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立法活动。此举是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立法科学化、**化的一个有利探索和有益尝试,效果值得期待。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今年的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进行调整,将《广东省**条例(草案)》和《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补充列入今年的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为什么要调整今年的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在会上指出,把《广东省**条例》和《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补充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委托高校起草,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在地方立法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我省法*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还是坚持科学立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有益尝试。

肖志恒指出,要把握好两个条例立法的主要精神。**工作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群众的申诉权益,如何依法维护**行为,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条例立法核心是要把**工作纳入法*化轨道,关键是完善两个渠道和平台,依法规范三个主体行为。完善两个渠道和平台,即完善常规的**渠道和平台以及完善法律申诉的渠道和平台,建立诉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从常规**中分离出来,引导**群众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问题。依法规范三个主体行为,一是依法规范源头预防,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和萌芽状态;二是依法规范接访行为,通过制度设计,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止对**人拦访、截访,防止互相推诿,敷衍塞责;三是依法规范**行为,要在依法维护**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制度设计,明确区分诉求合法和**行为违法的不同处理办法。

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肖志恒说,重点要做到“两个规范、两个维护”。一是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规范员工的行为,二是既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他要求各高校及有关单位领导挂帅、人员到位,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设计、务求实效,倒排工期、保质保量,确保条例立法的质量和进度。

这两个条例下一步如何开展起草和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介绍,基地将按照委托,在今年10月中旬提交法规草案的建议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专家、代表开展论证和调研工作,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法规草案准备提请在11月上旬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议,提请11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标签:高校省人大常委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依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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