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网上招生广告引发高校间口水战

2014-05-27来源 : 互联网

随着高招工作的展开,福建多所高校的学生近日纷纷在网上推出自行拍摄的招生广告。此类个性化招生广告在网上受**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微博网友“@Tonny大人”是福建高校“举牌招生广告”的创意者。这位福建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拍摄了一组由女生举着“我在福师大等你”等字眼牌子的图片发在微博上。随即,其他高校也仿效推出类似的版本。

尽管这些举牌的女生对自己的照片上网为母校做招生广告没有意见,但有的家长看了却不高兴。一位家长就要求“@Tonny大人”删除一张女儿衣着稍显暴露的照片,结果因为这组照片在微博及网站上已广为转发,**删除几乎难以做到。

有的微博则转贴这些高校招生广告中的美女照片,并对各校的美女进行比较,由此引发了相关高校学生的口水战,并*终导致相关高校学生之间“互黑”的局面。

对此,微博网友“郭加菲爱晒太阳”评论说:“希望下次弄招生广告之前,不要再黑其他学校。娱乐也是有限度的。一定要黑,也要标个纯属娱乐吧。都**大气冷艳地读自己的书去吧。期末考比较重要。当然,一个诚挚的道歉还是更让人舒服。至于继续掀起骂战什么的毫无意义可言。都散了吧。”

“@Tonny大人”认为:“我们本身也是拍着玩,能给大家带来乐趣就好。只是反对拿去对比,尤其是那种黑其他学校的对比很让人反感。将女生进行评头论足,对她们是一种侮辱,而且影响了我们和其他学校的良好关系。”

更有甚者,福州某高校的4位女生拍摄的一组“我在某某高校等你”的照片,原本放在自己**朋友圈里同好友分享,但出乎意料的是,她们的这些照片居然出现在别人的微博上,并被加以比较、调侃和转发。据了解,使用该图片的*发微博并没有说明照片的出处,也没有征得照片女主人的同意。

在照片女主人的**下,相关微博删除了照片并作了道歉。

“针对几个女生的照片被擅自使用的同时还受到对比评论的情况,因为没有涉及利益问题,所以还不足以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是由于网上评论不当,对这几个女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而根据《*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及名誉权侵犯的问题。”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尤文斌评论说。

“事实上,我国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成本太高,被侵权者很少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莉建议,被侵权者应该加强**意识,敢于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通讯员吴荣奎陈雅君本报记者陈强)标签:福建不必要不足以侵权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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