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19岁的甘肃武威小伙儿刘军今年考取了兰州交通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先拿到了寄有手机电话卡的EMS邮件,现场交了50元*,打电话注册开通了兰州的手机新号码后,才领到了录取通知书。
(9月9日《中国青年报》)
本来,新生办什么卡、选择哪家运营商的服务,**是属于自己的权利,岂能以取通知书相要挟?
大学新生之所以成为各方竞相争夺的对象,主要是因为这一群体虽数目庞大但权利意识相对淡薄,处于主张权利的边缘地带:要么遭遇侵权却很难坚定主张自己的权益,要么被侵权却根本不知情。这几乎已经成了时下许多大学入学之初的常态。
学校作为新生信息的掌管者甚至是新生权益的代言人,往往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尽管兰州交大在官网发布声明,表示学校“未与中国移动公司就校园信息卡有合作事项,学校也未曾邮寄校园信息卡”,但是,对这一多年相延成习的痼疾,学校却并未预先防范并约束,对泄露甚至买卖学生信息的行为也未加重视。
新生不是商业案板任人宰割的鱼肉。无论企业,还是学校,都不该搞这样的合谋,因为其损害的是一个社会*基本的信任关系。
胡印斌(媒体工作者)
标签:2013高考录取通知书大学新生商业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