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随迁子女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高中高考入学新政

2014-07-07来源 : 互联网

1、学前教育阶段入学新政

随迁幼儿可按统筹安排入**幼儿园

上海各区县***门将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区县适龄随迁幼儿入园具体规定。**幼儿园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达到120分,下同)、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幼儿进入**幼儿园。

2、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新政

父母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办就业登记

持《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2014年要求办妥1次、2015年要求连续2年办妥、2016年及以后要求连续3年办妥)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2014年要求满2年,2015年及以后要求满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3、高中阶段及高考入学新政

连续持居住证3年及以上,子女在本市高中毕业可在沪高考

招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方面,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已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及以上,其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职业教育的基本条件与义务教育相同。

标签: 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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