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高考高等学校分六个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第三批专科A类、第三批专科B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2014高考具体录取批次如下:
(1)高考录取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其中提前一本和提前二本院校(专业)在文科类、理科类一本之前录取;提前批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在第二批本科B类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A类录取开始前录取。
(2)自主选拔招生的院校在提前批**批、提前第二批之后投档。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专业)在自主选拔院校投档之后投档。高水平运动员(统考)及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3)**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选拔”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同时兼报专项计划和“自主选拔”。
(4)高考录取**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国家**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5)高考录取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院校。
(6)高考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7)高考录取第三批专科A类: **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国家**性高职院校或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8)高考录取第三批专科B类:*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专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省内外民办高职院校。
(9)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在**院校所在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投档。
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以及“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均在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10)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A类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其中退役士兵考生的招生实行单*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