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厅出台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2015-04-09来源 : 互联网

4月3日,省教育厅**了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为**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据悉,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严禁各地统一组织周考、月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一套的原则向学生**,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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