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北京户口背后,涉及子女入学、购房、买车等诸多权益。取得居住证,并且开始积分,当然朝着*终的北京户口迈进一大步。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8个月后,昨日,北京市**正式公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来京人员要想在北京落户,*先需要同时满足“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等4个条件,然后通过9项具体指标进行积分。
就业
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N年×3分
(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住所
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由住所
N年×1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N年×0.5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N年×0.5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备注: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教育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认可的学历(学位):
大学专科(含高职) 10.5分
本科学士 15分
研究生硕士 26分
研究生博士 37分
备注:积分以*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