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五个等级 新规可评正高

2016-08-22来源 : 互联网

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选一直都备受关注,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日前**《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副**、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

该指导标准给出的正**教师评价条件包括业务**、业绩**、****作用显著等,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

其中,乡村学校教师申报**及以下职称的,论文课题不做刚性要求;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长期担任班主任、从事特殊教育满一定年限的给予政策倾斜。

该指导标准规定,申报对象中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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