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什么时候?年检对象是哪些?

2018-01-22来源 : 互联网

现在已经2018年了,很多人都在关心2018年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那么2018年注册会计师什么是年检呢?哪些人要参加年检呢?注册会计师年检方式与程序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辽宁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册的注册会计师和在省注协代管户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与年检**

1.着重清理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2.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3.注册会计师完成2017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4.履行会员义务情况,如会费缴纳、业务报备、行业自律公约等制度执行情况;

5.注册会计师2017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因工作中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有无受过行业惩戒。

年检中**关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严格检查被投诉举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2017年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以及省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情况。

三、年检方式与工作程序

2018年度年检工作以送审检查为主,分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自查、年检资料送审检查(个别实地检查)和省注协复核确认处理三个阶段。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自查阶段。

1.自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月28日。

2.自查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开展自查和组织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检查,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填报相关年检表(表式详见附件1、2),对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年检资料进行复核;及时向省注协缴纳2018年团体会费和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会费缴纳原则上应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

3.信息更新。核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并在年检资料送审检查前完成信息的更新。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送审检查阶段。

1.年检资料送审日期: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送审检查)时间安排表》。由各会计师事务所派专人持本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年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检,年检地点:省注协会员部308室。

2.对事务所集中送审检查的,省注协**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明、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等。

3.省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3月30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个人会费缴纳单据及其他年检材料到省注协会员部办理年检手续。

4.对2017年新设立事务所及被投诉举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实地检查。

(1)检查时间:2018年3月6至3月20日。

(2)检查对象:2017年新设立事务所及被投诉举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实地检查时间及名单见附件4《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实地检查)时间安排表》。

(3)检查要求。凡列为实地检查的注册会计师,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及其他年检材料在本事务所办公地接受省注协年检组的实地检查。原则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如因特急事情致使其当时不在事务所的且经省注协年检组同意,可于2018年3月30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及其他年检材料到省注协会员部办理年检手续,过期仍不参加年检的,作为暂缓检查处理。

(三)省注协审核确认及年检结果处理阶段。

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省注协对年检材料进行*后复核和汇总检查数据,依据相关法规及年检情况提出初步处理建议,适时召开注册委员会会议审查年检结果及处理意见。经注册委员会审批的年检结果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辽宁日报》和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告。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由省注协撤销或注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需于2018年5月31日前到省注协补办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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