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考招生存在性别差异

2012-10-24来源 : 互联网

10月15日,***回应称:“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目前允许高校确定男女比例招生的特殊专业,包括3种类型:与特定职业要求紧密相关,且职业对男女比例有要求的专业,如军事、国防、公共安全类专业;从保护女性的角度,适当限制女性报考,如航海、采矿等专业;个别招生数量有限且社会需求有一定的性别均衡要求的专业,包括部分非通用语种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等。

日前,***针对2012年高考招生中***批准了哪些高校哪些专业可以分性别投挡的问题做出的回应,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因为高考招生存在性别差异,不少人提出了质疑,甚至认定这是“性别歧视”。所谓性别歧视,是指基于生理性别的差别对待。如今,男女平等观念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在这种大环境下,很难想象有高等学校敢在招生中有意进行性别歧视。

有人认为,高校从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出发,实行招生分数线“男女有别”,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性别结构严重失衡的问题,缓解学校或专业男女比例失调、考虑学生就业、维持学科持续发展等,是人性化的体现;也有人认为,“男女有别”分数线是性别歧视,侵害了女生的权益,是对女生的不公;更有人认为“男女有别”分数线的背后,隐藏的是“男孩危机”。

小编认为不应该过分偏激看待高考招生存在性别差异的问题。高考,对于学生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个大事,而对于这样的的一个特等大事中,高考招生竟然出现了性别歧视。一定是有其道理的,男女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性别的差异,女人生孩子这可能是每一个女人都需要做的事情,而生孩子就必然会影响到工作。而男女差异这种天生的差异,在后天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如果要一味的消除这种差异,制造平等,那么必然就会导致人才的流失,让更多的人才被浪费了。

而且即使高考制度屡屡遭到质疑,但是毕竟还是现今社会上*公平的选拔人才方式。它不论出身,不论权势,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得底层人士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向上涌动的空间和可能。

更深一层的考虑,对于个别专业来说,适当调整男女生招生比例也是从未来就业的角度出发的。我们当下有的学科和专业对学生生理条件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当然更确切的可能只是更适合某些性别的人群而已。如果学校确实从学生利益出发,考虑到相关专业不适合某类性别的学生求学或者非常不利于其今后的就业,那就应该在招生简章中直接予以说明,这样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就会因为招生简章的特别限制而选择其他学校或其他专业,不会对学生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对于一些专业招生“女高男低”的现象就认定为是“性别歧视”是片面的误解,毕竟男女的天赋是有区别的。因此,小编认为应该理性看待高考招生存在性别差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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