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逼捐”,**在“逼”,也就是说不管你愿不愿意,都是要“捐”的,不捐不行,这是中国式的捐款。这样的“逼捐”随处可见,地震之后,海啸之后,各种各样的灾难之后,机关、事业、企业、学校,凡是有组织的地方,一个都不放过。昨天一个学生在微博上吐槽:我们学校要求各班为雅安人民捐款,可是中职学校学生经济也不宽裕,有的学生每月的生活费都是问题,怎么可能还捐款呢?这种问题也许也正出现在你我身上。
而更可恶的是,这些打着“爱心”旗号的“逼捐”,逼捐人站在道德高地上,对被逼捐者进行道德施压和**。基本逻辑是这样的:捐款等于爱心,不捐款等于没爱心。很多地方还将捐款金额上榜张贴,众目睽睽之下,谁也不好意思少捐,更别说不捐了。为何中国会出现这种情况的逼捐呢?
事实上,之所以有“逼捐”,深层原因是对于组织者来说,这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在他们眼中,爱心不爱心是其次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都得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假如有人不配合,那么肯定会被视为“**不正确”,日后是则很难得到提拔和重用。
道德**加上**恐吓,使得美好、自然的人性释放,变成了一场不能缺席、令人不舒服的“表演秀”。长此以往,必然会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人的同情心和慈善心,并由此对红十字会这样的官方慈善机构产生厌恶。这可从微博上对红十字会的一片骂声中得到印证。
“逼捐”的危害不止如此,它实质上是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害。既然是“逼”,是“强迫”,那么绝不是“慈善”,而是“*劫”。例如有的单位都懒得征求意见,直接从职工工资卡上扣除“捐款”。有人在微博上说:*劫的人心里尚有恐惧,而逼捐者却只有道德优越感。他们堂而皇之地逼捐,又得到一个“慈善”的名义,这想想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捐款作为一种善行,更多的是爱心自觉,而不能成为道德要挟和道德勒索。以是否捐款和捐款数额作为衡量标准贴道德标签,将捐款视为有**者和道德模范们的必然行为,本质上都是挥舞着“道德大棒”来要求他人。即使是面对灾难,是否捐款也没有道德上的义务限制,而是个人或者社会考量后自主作出的选择。当道德表现为一种**,本身也就成了缺德,因为谁也无法**自己是道德完人,可以作出道德评判。希望下一次善举是背后不是被强制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