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潜规则:被迫交钱给母校赠礼

2013-06-29来源 : 互联网

6月,毕业的季节。学生之间互赠礼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学生向学校、老师赠送纪念品,为报答母校的培养和教育,也是合乎情理的事,说明学生感恩母校。当然这一切必须建立现在自愿的原则上才有可传诵的意义。但近几年来,网上频频**学校逼迫学生交*给学校送毕业礼物,似乎已成为毕业潜规则。

日前,有网友通过微博爆出江西德安一中一纸《高三年级安装空调的相关要求》,该要求规定:“空调购置、安装、电费等由各班解决,在空调室内机适当位置须标明‘班级赠母校作留念’。”

强迫学生交*给学校赠送礼物这种事并不少见。

2011年曾有高校毕业生爆料说学校要求每位毕业生交1块*,集资买椅子赠送给学校,当作毕业生送给母校的纪念品。

2010年有学生爆出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检验学院组织毕业生捐款,办毕业酒会、给学院捐赠学士服并给院**送礼物,每人需交235元的丑闻。

2009年,乌市某中学一名初三毕业生向媒体反映,班主任给他们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任务,每人至少交30元*,作为给学校修大门的经费,以此来感恩学校。

*不在于多少,关键是是否建立在自愿的原则上,以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来逼迫学生捐款说不过去,不仅有辱学校声誉,而且母校的形象也会在学子的心目中一落千丈。即使只是要求捐一块*,其逼迫性还是无法抹去。

锦旗再多,不是真心又有何意义?牌匾再大,没有感情又何谈感恩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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