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正式建立“江苏省**教育学分银行”,江苏常住居民及外来人员,可将存储在学分银行账户里的学分“兑换”成相应学历。
办法规定,学分银行提供学分认定、记录和转换,以及学习咨询、学分查询、出具学分证明等服务。学分包括学历教育学分和非学历教育学分,学历教育学分分为研究生课程学分、本科课程学分和专科课程学分。
根据办法,学习者通过3种方式获得的学分,可经学分银行认定记录为对应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取得****的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籍后,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课程学分;通过高等教学自学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在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机构取得学籍后,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