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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幕,回顾一周多来代表委员的提案、讨论,总体的感觉是,今年**的议题,不出意料,较为平淡,既不犀利,也不"雷人"。就是被网友归为"雷人"议案的"不鼓励农村娃上大学",也是往年的"旧作",不是今年的新提案。
可以说,几乎所有公众关注的教育问题,都曾引起广泛讨论,而如果对教育问题的讨论,一直停留在"热议"层次,是会让看客"倒胃口"的。解决教育问题的积极态度是,在讨论基础上达成共识,并根据共识推进改革。
客观而言,今年**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还停留在热议层次,这些热议,其实是四年前我国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的翻版,诸如大学去行政化、高考改革、异地高考、义务教育均衡、学前教育普及等等,因此,能看到的鲜明见解不多,更多是往年老话题、老观念的重复。
其实,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是对教育问题广泛讨论,得到的全社会基本接受的共识——制订该纲要,先后举行了上百次座谈会,两次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教育问题,再回到2010年前的热议层次,并无多大价值,当前*紧迫的问题是,怎样落实已经达成共识的教育改革。道理很简单,讨论的目的,也是达成共识,而对于已经达成的共识,都置于不顾,再重启讨论,会有什么结果?
当然,有人会说,已经达成的共识,可能并不是共识,需要重新讨论,然而,在笔者看来,不论是教育规划纲要,还是***三中全会决定提到的教育改革,是具有进步意义的,纲要提到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并没有回避当前老大难教育问题,如果这些改革,得到贯彻、执行,诸多教育难题可以破题。
对于关注教育问题的**代表委员来说,更重要的责任,是推进这些改革措施的切实落实。比如,纲要和***三中全会提到高考改革,都指出要考试招生相对分离,但在**上,代表委员对高考改革的讨论,并没有紧密围绕如何推进考试招生分离展开,还多把目光聚焦在科目调整上。再比如,对于大学生就业难,代表委员会抱怨"研究生不如大专生"、批评年轻人留在北上广是处于面子,提议"不要鼓励农村娃上学",却没有深入分析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学就业困局,而把就业的责任推给学生。
事实上,对教育问题,达成改革的共识,相对于落实推进改革共识来说,难度要大很多。用总理的话说,就是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在我国,共识容易行动难的问题更严重,包括不少教育法律条款,也成为一纸空文。拿义务教育取消**校、**班来说,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举办**校、**班,但至今这一法律没有得到落实,也没有地方**因此被问责。
这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早在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也有很多社会人士担心,这会遭遇和教育法律一样的命运,成为"看上去很美"的"墙上规划"。这是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破除的困境。由于改革共识无法推进,解决教育问题就一直停留在只说不做层面。
导致改革共识推进难,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改革机制不健全,目前的教育改革,就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不论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还是高考改革,都牵涉到***门的既得利益,由要求放权者自己放权,改革的难度可想而之,因此,必须改革改革的机制,建立要求**部门必须放权改革的新机制。这需要人大在教育整体改革中发挥主体作用,而不只是旁观者。
二是缺乏改革问责机制。我国教育法律的执行问责,目前也是上级**问责下级**,这是老子问责儿子,教育投入不够、教育经费被挪用、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不力、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被侵犯,按照法律都应该被问责,但在现实中这很少发生。笔者一直建议,对于地方**部门不执行教育法律,应该由人大发挥资询、监督作用,实施问责,包括对教育官员近四年罢免,涉嫌违法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追究法律责任。只有强化教育问责机制,才能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改革。
从问责角度看,**代表委员,还任重道远。**落幕时,代表委员都相约明年再见,但参政议政,不能只在**之上,对于教育问题的关注、对教育改革的推进、落实,代表委员,必须在日常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