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幼儿园实行等级管理是落实国家幼教法规规章,规范办园行为和收费行为,加强质量监管,调动办园积极性的重要举措,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手段。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即实行了“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价”的等级管理和收费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推动城乡各类型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协调发展,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998年制定的幼儿园等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一、凡在我市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证,办园时间达一年以上者,均依据本《标准》核定等级。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二、重庆市幼儿园按办园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幼儿园等级审核工作由幼儿园所在区县(自*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门、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幼儿园等级证书》。市级**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基础上产生,由市教委审核并命名。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三、幼儿园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县(自*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定期复审,依据幼儿园的实际办园水平升级或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复审。各区县(自*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等级管理,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条件上等级,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四、本《标准》自2010年春季开学起施行。各区县(自*县)将依据本《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定级,换发新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