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获悉,自2014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后,8所高校获得副教授评审权。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做好2015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想要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必须具备六大条件。就本科院校而言,需要培养合格本科毕业生8届以上、获得**以上**学科等教学要求,也要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5年以上等其他要求。
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采取统一受理,集中审批的方式,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2日至5月12日。学校需要先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省教育厅对其进行审查、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后,再进行公示,据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作出审批和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