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还有几天就要开始了,考生们都熟悉今年的报考流程吗?还不熟悉的亲,赶紧来看看吧,别因为程序问题,耽误了考试。
一、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要工作。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对象和条件;
(2)招考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4)考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5)体检和考察;
(6)公示;
(7)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招考公告的发布
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发布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 [2010]59号)界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考时间
2015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8:00至3月8日18:00。
四、报考程序
1、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审查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一般主要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4、打印、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地区,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公告规定时间之内,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现场报名地区,按规定时间直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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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等**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提醒大家,以上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计算,参考2015年天津市考政策,具体2016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考生需以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