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新方案2017】2017年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细则

2017-05-22来源 : 互联网

近年来,高考改革不断**新方案,考生在高考之后,志愿填报等应该在了解高考改**方案的基础上。接下来小编带你看2017年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细则。

湖北省教育厅下发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其中政策中关于加分政策尤其需要考生和家长关注。

政策性照顾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县和五峰土家族自*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烈士子女。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的考生,只能取*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或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

2017年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细则你都了解了吗?希望小编的介绍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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