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海南省中考于3月8日起网上报名,今年分四批次录取,对录取条件和资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高中学校的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两类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报名条件。
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户籍不在我省,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
(2)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已在各类**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此次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8日-1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和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0日-14日报名。
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和非我省户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卡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学院**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的实验班,**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批:省一级学校。其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除外)。**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段录取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分配到各市县(单位)。
第二批: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学校、农垦加来**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被评为“省一级学校”的普通高中学校列入**批次录取。
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
《意见》还列出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民警的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