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时间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2018-03-22来源 : 互联网

2018年各地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已经出来了,很多人都在准备2018年公务员考试,那么2018年湖北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时间什么时候呢?一起来看看吧!

网上报名

除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公告、《报考指南》规定外的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线下已经报考涉密等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名前五天,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上、下午各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可于3月21日至3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审查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6日17∶00后,所有考生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16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4月21-22日,具体为:

4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2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2日上午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处于有效期内),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予以公告。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四、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前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

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三)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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