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沂中考政策有哪些?临沂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什么时候?

2018-03-2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临沂市教育局《2018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那么2018年临沂中考政策是什么?中考时间安排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中考仍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平行志愿录取

与往年相同,今年初中学考仍沿用网上志愿填报和平行志愿录取的方式。

《方案》中规定,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三十九中)的招生范围为全市;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罗庄区和临沂高***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蒙山旅游度假区纳入平邑县的招生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工作应与生源地**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结束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生源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结果。

7月3日9:00起开始填报志愿

具体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为:城区考生和9县、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报考局**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2018年7月3日9:00起,可登陆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填报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次登陆,需注册并设置密码,密码丢失可修改,修改后的密码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给考生,一个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仅能对应一个考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30(3日至7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8日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7:30),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5次填报机会,用完为止,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7月15日前由各县区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其余各县区考生的志愿填报时间由各县区确定,7月15日前完成录取,并及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服务平台。

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6日满分710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

其中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满分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满分总分为710分。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考生和家长比较关注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内容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仍然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和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等7项。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成绩将在6月30日前公布。

考试科目成绩仍以“分数+等级”模式呈现

在今年的考试当中,九年级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除思想品德成绩以等级呈现外,其他科目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多不超过20%。

八年级已考过的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50%的比例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

今年入学的初中生三年后将增考艺术科目

《方案》中还提到一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7号)要求,自初中2018级入学学生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调整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体育科目改变评价模式,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这意味着今年入学的初中生,在三年后的中考当中,将增加一门艺术学科的考试。

根据《方案》,虽然届时艺术科目将纳入中考范围,但究竟会以何种方式呈现,尚无明确要求,仍需等待细则**。另外,体育科目届时也将由分数模式变为评价模式,但究竟如何评价同样尚无定论。

特殊考生加分须在报名时申报

另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审核合格后在报名平台上进行登记。然后汇总并打印出特殊考生汇总表连同特殊考生登记表、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六类考生可享受降分或加分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5.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卫计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的加10分。

6.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注:第1-3条加分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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