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在幼儿园摔伤眼角 校方拒索赔学生各种损失费用

2013-06-13来源 : 互联网

据悉,一名3岁男童饶康乐因为在幼儿园摔伤眼角缝了3针,家长与校方协商无果,校方拒进小区接送,为此父母也拒绝让其子上学,双方就这样在一边僵持着。目前,3岁的小康仍然呆在家里,等待通知回校上课。

今年48日上午10时许,小康在龙岗区龙东社区新塘围幼儿园学校教室摔伤右眼角。“当时学校没有立即送小孩就医,而是事过将近一个小时才给我打电话”。小康的母亲饶女士回忆,自己中午赶到学校时,小孩眼角只贴了个邦迪止血胶布,而胶布已被血水染湿了,不断往外渗血水。饶女士将孩子送往龙岗中心医院救治。经该院医生诊断,小康需要在眼角处缝3针,而因为隔的时间长伤口可能感染,缝针后可能留疤,需长期观察。

“从517日开始,学校校车就开始拒绝进小区接送小孩”,饶女士说,院方需要1万元的去疤费,学校方面拒绝此项费用,“我就将这件事反映到龙岗教育局,没想到第二天,幼儿园的校车就拒绝进小区接送小孩。我也不敢再将小孩送到幼儿园读书了,怕被报复”。

据新塘围幼儿园相关负责人称,饶康乐自己摇凳子摔下来磕到旁边的桌子,碰伤了右眼上眼皮,园方将其送去龙岗中心医院急诊科缝针,并承担全部医药费,至于不进小区接送小孩系因下大雨的原因,家长因此要求幼儿园赔偿小孩受伤造成的误工费、美容费、精神损失费等约1万元,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家长态度比较激烈,园方认为其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园方拒绝进行调解协商。

昨日,南都记者从龙岗区教育局获悉,园方选择走法律途径,目前,此事件教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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