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员工上午入职下午就请孕假近半个月

2013-10-14来源 : 互联网

据《新闻晨报》报道,公司刚招聘的女性员工才上了半天班,下午就开始请孕假。且公司表示该名员工在婚姻状况里明确填写了“未婚”。劳动法**表示,若是隐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但该女员工照样能享有其劳动权利。

这家外资企业的人事部员工小陈说,“之前经过层层面试选拔,这位1987年出生的女员工从众多候选者中脱颖而出,深得部门负责人的赏识。”

双方谈妥了工资待遇等问题后,这位应聘者于9月17日办理了入职手续,随后的第二天正式入职。“才上了半天班,她下午就请假了。”

小陈本以为这仅仅是个意外,没想到她这假一请就请到了国庆节。“考虑到中秋、国庆假期穿插,该女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也来打过招呼,所以也没多过问,没想到节后上班**天,这张假条就来了。”

小陈表示,“入职填表时,她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填了‘未婚’;入职时也做了体检,但并不包括B超扫描,没法检测她是否怀孕。”

小陈坦言,如今公司编制已满,无法再招聘更多人手,处在相当被动的境地。“现在公司希望可以拿出一部分的补偿金,和她达成离职协议。”小陈透露,昨天已跟该女员工在电话中进行了沟通,但对方仅表示“会考虑一下”。

据此,劳动法**、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海杰表示,用人单位遇此情况须分类进行讨论,但总的来说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对公司并不有利,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标签: 职场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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