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2013-11-22来源 : 互联网

11月21日,广东异地高考实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仍执行去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方案中提到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细则正式实施后,在广东租房者若其他条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这对于广大外来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喜事!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表示,目前“广东租房可异地高考”这一方案还在征求意见中。

广东异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

想要在广东实现异地高考的学生和家长,从今起可以仔细了解相关政策,有备无患。

标签: 教育改革 高考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