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条例》亟待修订
13年未修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发展现状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自2001年以来,有近13年未修订,已经不能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与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幼儿园园长冯惠燕向记者介绍了自己提交的议案,建议调整与完善《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部分条款。
条例规定
与现状已明显不符
冯惠燕代表说,学前教育是素质教育的起点,是**教育的奠基阶段,对个人的未来发展十分重要。2001年6月22日以来,该条例近13年一直未修订,相关条款与现状已明显不相适应。她解释,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办园体制、**权责等诸多问题得不到法规支持。“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
冯惠燕举例称,条例规定,本市举办学前教育的机构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发挥**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和引导作用。“但现在的学前教育发展的导向是以**园为主,**民办并举。由此可见,办园主体就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为此,她在议案中提出,要尽快修订《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填补法律空白,使办园体制、**权责、教师待遇、教育收费等条例法规划、具体化、制度化、明确化,依法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建议允许
**性质幼儿园市场化
冯惠燕告诉记者,北京市具有法人资质的幼儿园一共有1266所,其中**园380余所,**性质幼儿园(如集体幼儿园)450余所,民办园430余所。她表示,**每年为**性质幼儿园的每个孩子提供5800元的补贴,要求**性质幼儿园按照**园的收费标准,一级园每人每月收费750元。“均摊下来,每个孩子每月收取的费用为1200多元,但是经过我们计算,一个孩子的教育成本为1500元至2000元,幼儿园为了维持正常运营,就不得不收取捐资助学款。”
“近年来,东城区已经有几十所幼儿园关闭。**每年拿出这么多*来支持、帮助**性质幼儿园,但幼儿园仍入不敷出,关、停、并的现象频繁出现。”她建议,要么**将**性质幼儿园完全**化;要么让**性质幼儿园在保持基本特性的前提下,允许走向市场化,在一个限价下自定收费标准。“**的权责和服务半径究竟有多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民办教师
福利待遇应进一步明确
“现在幼儿园中的老师跟走马灯似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可能因为50元*的收入差别,老师就会提出辞职,换到别的学校任教。”冯惠燕说,当前北京市学前教育中,民办教师人数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但没有明确的晋升机制,使得教师在学术和专业上没有积极性。她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学前教师的标准、职责、待遇等,特别是明确民办教师任教资格、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以及各种应有的福利待遇,并加以落实。
冯惠燕说,“入托难”的原因不在于孩子无幼儿园可上,而是在于家长希望将孩子送进教育质量优质的幼儿园。“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关键是提升教师素质。只有让教师得到保障,感到安心,才能让他们觉得事业充满吸引力,在学术上取得进一步发展。‘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学前儿童会更多,**应当提前出台相应政策,避免‘入托难’现象进一步深化。”
晨报记者杨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