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资格

2014-05-14来源 : 互联网

武汉市教育局昨公布今年中考招生方案及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等政策。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择校生将不能享受“分配生”资格。

据悉,今年武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仍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丢;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不准将社会性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视同常住人口同等对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计划比例仍按4∶6安排。

从今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1日起,进入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如果是择校生,今后升入高中时,将不得享受优质高中的“分配生”资格。

据悉,今年武汉市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比例由去年的45%上升到50%,即优质高中的一半新生,由所在区的初中推荐。

据介绍,择校生的认定,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属择校生。

据介绍,武汉今年有6.39万名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3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约2.75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将达95%以上,比去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小学新生择校,升高中可能吃亏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新政,其中关于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规定,将直接影响14万名今秋入学的小学新生和初中新生。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坦言:这一政策,是今年年初教育部两个“免试就近入学”文件的武汉落地版,目的是进一步治理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新政如此认定“择校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部门组织甄别。而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则不视为择校生。

以一名住在武昌区东亭路的小学毕业生为例,如果选择就读武珞路中学,属于择校,3年后参加中考招生时,就会丧失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但如果就读有民营资本参与的武珞路奥山中学,则不属于择校生。

由于武汉市多所优质初中,如二中广雅、十一初、华一寄宿等,多有民办资金参与,其学生不属择校生,不影响其“分配生”资格,而武汉优质小学却少有民营资本介入,择校现象普遍,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新政,对小学新生影响最大。

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淡化中考“一考定音”,武汉市优质高中新生额中,“分配”给高中所在区的初中学校的比例逐年扩大,不少薄弱初中,因有优质高中“分配生”名额,生源得到改善。

今年起,省级示范高中一半新生,由初中推荐。有教育界人士预计,今后分配生的比例或将扩大至60%,这意味着,择校生只能靠中考去争取优质高中不到一半的名额,中考竞争更为激烈。

武汉市教育局预计,今年该市约有7.8万名小学新生入学,6.48万名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一位6岁女童的家长坦言,他住在武昌徐东,周边没有多少好学校,本来想让孩子择校上武汉小学,新政出台后,担心影响孩子上优质高中,他要和家人商量,是否放弃择校,或考虑到教育水平较好的小学附近购房落户,以便孩子能够就近入学。

业内人士称,如果家长以购房落户的方式争取“就近入学”,学区房将更加炙手可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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