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2014年江苏大学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苏大学是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具有**办学历史,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大学之一,是全国*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学校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学校”,拥有***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学科2个,国家**(培育)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170个;是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目前,学校设有26个学院,87个本科专业,其中***特色专业5个,**品牌特色专业22个;有教职工48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20余人,教授420余人,副教授83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

二、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和颁发证书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

学校代码:10299(国标)、1401(江苏省)

办学类型:**全国**大学

(二)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

(四)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五)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招生网站(http://zb.ujs.edu.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内为省统考成绩,省外为校考成绩)计算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与日语两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九)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对获得“**”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满足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到指定专业。

(十)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的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十一)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十二)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江苏大学2014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为鼓励更多的**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七、监督和**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真:0511-88791785

网址:http://zb.ujs.edu.cn邮编:212013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