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考生3月1日开始体检不合格可复检

2014-05-26来源 : 互联网

南国都市报2月25日讯省教育厅、卫生厅今天联合下发通知称,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微博]的考生,均须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定于3月1日-3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确定。

我省普通高考的体检项目包括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科、外科常规检查,X线检查等。

根据要求,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医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并客观、准确的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做出“合格”、“合格,专业受限”或“不合格”的体检结论,认真准确填写《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并签名确认。对于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市县教育局要书面通知考生,并告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终检。对体检、复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在4月15日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4月30日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终检。(记者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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