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需配备1至2名法治教师

2016-08-08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地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教、依法*校,提升教育*理体系和*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规划》要求,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规划》要求,将法*教育纳入***门公务员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公务员培训中融入法*教育内容,保证法*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根据《规划》,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教育课专任教师。加强青少年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设60所左右的国家级实践基地,各地争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省级实践基地。

《规划》还提出,探索将法*教育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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