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新方案2017】辽宁省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2017-05-22来源 : 互联网

近年来,高考改革不断**新方案,考生在高考之后,志愿填报等应该在了解高考改**方案的基础上。接下来小编带你看辽宁省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3月21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7年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

据悉,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省**同意,并报***审核、备案,从2015年高考正式实施。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如下:

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种。

辽宁省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对于考生来说,关注高考改革政策,能够对考生高考和志愿填报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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