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01-06来源 : 互联网

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为普通招考(考试入学)。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的**,具有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的书面**意见。

二、报名程序

1.考生于2014年1月5日—2月10日期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2.考生务必于2014年2月16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0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①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26019,江苏南通市啬园路9号;收款人: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

②2014年2月15—16日期间,到南通大学主校区研究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考试费。

3.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名单及考试须知将于2014年2月20日左右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三、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4年3月14日(8:30—17:00),持以下材料到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用A4纸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内地身份证、军人证件、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原件(原件仅用于核对,不要装入报考材料内)和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原件仅用于核对,不要装入报考材料内)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且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原件仅用于核对,不要装入报考材料内)及复印件;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

6.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7.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亲笔**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

8.思想**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

9.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考生务必重视。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以"②"开头);每科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满分200分;

2.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

五、复试(各学院组织专业课考试)

1.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总分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2.复试内容:专业课(考试科目代码以"③"开头)笔试以及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复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17日;

4.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六、体检

按照***、***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按一级学科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传真:0513-85012092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九、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每生10000元/年,同时向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不到学校者视为有固定收入)发放10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4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学期•人,2014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部规定办理。

7.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8.以上文件如与***2014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相关文件为准。

标签: 学历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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