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阚枫朱晓颖)“科研预算中所有的支出恰恰是没有科研人员的劳务性的收入,大家都认为这不公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10日在北京表示。
孙宪忠的上述言论发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0日上午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主题的记者会。
近年来,一些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屡被曝出关于科研经费的**案件,“科研硕鼠”现象引来**关注。
“有些人被判刑了,有些学者、教授确实是很**的,让我们面上无光,他们拿这些*去做很不好的事情。”记者会上,孙宪忠*先表达了自己对于科研领域**现象的愤慨。
但是,今年孙宪忠有一份建议,提出要严格区分科研项目违纪和违法的处分,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对此,孙宪忠解释称,如今的科研经费预算中并不包括科研人员的劳务费,这在客观上为**案件发生提供了犯罪动因。
“不管是科学院系统,还是社科院系统,科研预算中所有的支出中恰恰是没有科研人员的劳务性的收入的。可以买机器,可以买设备,但是劳动是没有报酬的,大家对此都一致认为不公平。”孙宪忠表示。
他进一步解释说,科研经费中,虽然有劳务支出部分,但是这部分是支出给课题组之外的人,课题组之内的人没有任何劳务报酬。“很多科研人员觉得很辛苦,这项劳动是特别累的,但是恰恰*后劳动*多的人是*没有报酬的。”
此外,孙宪忠表示,科研经费现实拨付迟缓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
“一般都是三四月份拨下来批准项目,但是经费差不多都得到九月、十月才能到帐,这半年大家都得做这个事,就得先花自己其他的*。”孙宪忠说,每年九月、十月份,年度快要结束,预算就要走向结算。这个时候才拨下来的*,有些人就拿这些*把前面的窟窿给补上,或者说为了后期的事情,先把这个*放在一个地方,“这是违规的,财务上肯定不许可的,如果数目大了就要判刑了。”
他*后补充道,“绝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很好的,都是奉公守法的人。另外,是不是真的有侵吞财产的动机?我们要把这些问题分清楚。”
孙宪忠说,有些人并不是挪作私用,仅是留待下一个科研用,这些人是很无辜的。而且,要给做科研的人一定的报酬,从事科研的工作,很多待遇很低,不能让从事科研的人反而没有报酬,这种做法说不过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