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小学校长贪污一万四千元 主动投案获免刑

2014-05-20来源 : 互联网

为一己私利,一小学校长虚列护校费、卫生清理费开支,冒领公款据为已有。事后他选择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退回贪污款项,*终获得免于刑事处罚。7月30日,河南省南乐县**审结了这起贪污案,依法判决被告人任亭民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随案移送赃款14570元予以追缴。

自2009年3月起,任亭民担任南乐县一小学校长。2009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任亭民利用其职务之便虚列护校费、卫生清理费开支,假借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公款14570元据为已有。2013年5月8日,任亭民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投案。次日,任亭民退回赃款计1457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亭民身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任亭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任亭民系初犯,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案发后主动退出所得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对辩护人提出的对任亭民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记者宋向乐)标签:任亭民人民检察院南乐县投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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