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章莹颖失踪案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近日,章莹颖失踪案嫌犯律师是副市长,审判能公正吗?
中国学者章莹颖在美失踪案嫌犯布伦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已被美国警方逮捕、并进行了两次聆讯。7月8日,嫌犯律师布鲁诺(Tom Bruno)声明:克里斯滕森打算对**章莹颖一案实行无罪辩护。
布鲁诺说,一个公正的审判很关键,因为这一案件意味着他们当事人的生死。“如果他们能证明克里斯滕森对她(章莹颖)的失踪有责任,**致死,那么可能的惩罚将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此消息一出,国内各界反响十分强烈;此前,“嫌犯律师担任公职身份”的消息也掀起了轩然**。针对这两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中国之声、下文(ID:xiawennews)记者对章莹颖家代理律师王志东进行了采访,看王志东律师的*家回应:
王志东:关于 “无罪辩护”
“辩方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意料之中。这不代表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表明辩方有何特殊把握。这并不是一个应该引起重大反响的问题。”
关于辩方律师将会对章莹颖案件的嫌疑犯进行无罪辩护,国内各界反响十分强烈。我想就此做如下说明。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阶段,辩护律师一定是以无罪辩护的姿态进场的。我们可以期望,嫌犯被正式起诉后(或由预审确定要对他起诉,更大的一个可能性是由大陪审团来决定正式起诉),在下一次开庭时,法官在向嫌犯宣读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会询问嫌犯是否认罪。在这种情况下,嫌犯可能的回答有两种,一种是认罪,另一种是不认罪。再一种情况是由辩方律师说“我的当事人选择保持沉默” 或类似的说法,这个和回答不认罪是同样的效果。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很多关心此案件的人所讲的辩方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关于无罪辩护,*先,它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审判的过程也将不存在了。所以这种情况认罪对于重大刑事案件来讲是不存在的。对于一些较轻微的犯罪,比如一个人在商店偷窃而被以轻罪起诉,检察官和辩方律师达成某种协议,在当庭认罪后做出相应惩罚,或视情况可缓刑等都是可能的。但是在重大刑事案件当中,比如目前情况,直接认罪是不可想象的。现在的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而后再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价还价,辩方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
总之,在章莹颖**案中,嫌犯辩护律师在案情发展到目前的阶段下以无罪辩护的形式入场是预料之中的,是**不意外的情况。这不代表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表明辩方有何特殊把握。这并不是一个应该引起重大反响的问题。
“不认为嫌犯代理律师所担任的公职会对此案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关于辩方律师的身份,也是掀起轩然**的一个话题。
在章莹颖**案中,嫌犯的代理律师事务所是Bruno律师事务所。这个律师事务所有三位律师,一个父亲带领两个儿子。父亲叫 Tom Bruno,大儿子叫 Anthony Bruno,小儿子叫 Evan Bruno。
Tom Bruno自1980年开始做律师,专业领域一直是刑事辩护,即为被告辩护的代理律师。同时他也担任一些公职,从1997年起就在香槟市的市议会任议员。市议会一共由九名成员组成,有几位成员是按照城市区划来选举,每一个区选一名代表,另外有三名成员不是通过按区划分选举的,而是整个城市里的选民在选举的时候选举的,每四年一期。Tom Bruno已担任市议员20年,并于目前担任香槟市副市长。香槟市是一个大概有84000多人口级别的行政单位。Tom Bruno的全职是律师,他是兼职担任香槟市副市长的公职,这个职务每月有几晚要开会,会议的讨论内容就是关于市政建设方面的一些议题。
毫无疑问这个职务是公职,但这个职务对于在联邦法庭的刑事案件做律师代理这个案件应该是毫无关联的。如果Tom Bruno认为他所担任的这个公职和他所代理嫌犯案件之间有任何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那么他自己应该要回避。如果联邦的检察官认为这件事情有利益冲突的话,联邦检察官也有理由要求他回避。但是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估计也不会发生,是因为双方在这件事情的上判断是一致的,即 Tom Bruno 在当地**兼任公职这件事对于他代理嫌犯案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也不会因此为他对嫌犯的辩护**任何有利条件。
章莹颖失踪案嫌犯律师是副市长,审判能公正吗?相信你已经从以上的内容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